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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财政立国的美国,怎么就改征房产税?

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 2024-04-24
纵观全球,任何一个工业国家的崛起,必然伴随土地改革,凡是没有进行过土地改革的都很难发展,印度现在发展艰难,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没有经过土地改革。

美国当然不例外,事实上,由于依靠屠杀印第安人获得海量“无主”土地,美国是全世界将“土地财政”发挥到极致的国家,没有土地财政,美国很可能就不会存在

在工业革命之后,土地仍然是一切财富的载体,而工业革命之前,土地更是社会财富的最主要来源,美国作为立国之初曾经想要以农业立国的国度,对于土地更是无比看重。美国之所以独立,绝不是所谓的英国的殖民压迫,而是美国的本土统治者想要谋取更大的利益,只不过要给自己披上一层反抗压迫的外皮。

导致北美反英运动爆发的起点,是1763年后英国对殖民地采取“新殖民地政策”,要求北美各殖民地承担一定的义务,比如需要以相对英国本土更低的税率纳税,要求派驻1万人的正规军并加强对走私的监管等等。

在这一系列政策中,有一项严重伤害了美国未来建国者的利益,那就是在1763年10月以国王名义发布政令,在北美成立4个新行政管理区,收回殖民地土地开拓权,将大量西部的土地留给加拿大或者印第安人。需要特别强调一下,在英国的政令中,还是比较尊重印第安人的利益,远不像后来的美国对印第安人赶尽杀绝。

但这就有了大矛盾,在最初的13个殖民地中,有7个殖民地或者说资本集团通过从英国王室获得特许权,享有向西开发新土地的资格,比如英国商业殖民公司普利茅斯集团可以在北纬38度到45度开拓新殖民地,伦敦集团则是北纬34度到41度,一直向西直到太平洋。

这两家殖民公司后来组建了弗吉尼亚公司开始北美殖民,这就是弗吉尼亚州的最初源头。类似的享有向西开拓权的州还有马赛诸塞州、康涅狄格州、纽约州、南卡罗莱纳州、北卡罗莱纳州、佐治亚州。
能够从英国王室那里获得特许权,显然不是一般人,那都是跟英国王室有着极为密切联系的,剩下的六个州就没这“福气”了,这就有了一个巨大的潜在隐患:没有殖民地开拓权的六个州很担心其他七个州做大以后,力量对比失衡,强烈要求西部的土地必须共同开发。

当然这个要求,七个州显然不同意。

但事情发生了变化,关键是英国的压力。

正如前面所说,英国推行“新殖民地政策”,要收回7个州的殖民地开拓权,这让还指望通过土地投机获利的几大集团极为愤慨,而剥夺殖民地对印第安人事务的管理权,甚至还要在北美驻扎英国正规军,更别说要打击走私、征税等等,于是13州掌权者一不做二不休,干脆反了。
英国由于当时国内政治斗争极为激烈,外部还面临其他大国威胁,再加上国内存在大量与殖民地利益绑定的利益集团,商人集团也不断游说,所以英国始终不能集中力量镇压殖民地,就给了各殖民地喘息之机。

为了应对英国的巨大压力,团结所有力量,从1780年纽约州率先宣布放弃西部领地开始,七个州陆续妥协,同意将西部土地全部退还给联邦政府,由联邦统一开发,直到1802年最后的佐治亚州也正式退还土地。

可以近似的说:英国不允许北美殖民地靠土地投机赚快钱,所以美国闹独立,为了闹独立,所以西部土地共同开发。
还确立了一个基本规则:今后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得的土地,全部归邦联以及后来的联邦所有,各州按照统一规则共同开发。
这些土地可不是小数目,最初的13个州所有土地加在一起也不过40多万平方英里(1平方英里等于2.59平方公里),仅仅根据1783年美英签署的《巴黎条约》,划归美国的西部土地就高达40万平方英里,而后来美国通过购买、吞并、战争等在短短一个世纪新增领土200多万平方英里。

这新增的240多万平方英里,600多万平方公里,都是联邦可以新开发的领土。

而美国独立后成立的邦联政府,在各州权力极大的情况下,连征税权都没有,只能依靠各州的赞助,甚至在各州财政紧张的情况下,还经常赖账,以至于邦联政府本身都难以运转;然而为了独立发行的战争债券等债务却由邦联政府承担。

再加上为了争取独立,当时美国向军人许诺了大量的土地,比如上校可以获得500英亩,普通士兵都能获得100英亩,更随着对英作战的持续,给军人的土地授权越来越大,士兵从100英亩增加到200英亩,军官更是乘十。

再加上原本就在西部提前进行土地投机的利益集团等等,都非常希望通过卖地尽快获得丰厚的回报。

各方一拍即合,从1785年颁布《土地法令》开始,就出现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卖地,跟美国以“万平方公里”为单位的卖地比起来,其他国家真是太小儿科了。

只不过最开始卖地,设置的门槛很高,最小购地面积不低于640英亩,每英亩不低于1美元,那就是640美元,当时北美的普通民众虽然生活水平不亚于英国本土市民,但一个月收入也就5美元,不吃不喝20年才能买下来,而且那些土地上并非没有主人,还得进行武装赶走原来的主人,并且进行开垦。

显然这个法令是为了满足大资本的利益,限制普通民众购买土地。

原因很简单,对于13州来说,人口就是一切,如果轻易放开西部的土地,那人都跑到西部去了,东部还怎么发展制造业?而且一定要明白美国本质是一个公司国家,先有资本后有国家,一切政令必须为资本服务,如果国家售卖的土地过于便宜,那掌握大量私有土地的土地公司又怎么把自家的地卖出去呢?

东部13州也不希望西部发展太快,毕竟当时美国制定的规则是如果新殖民地人口达到一定标准,就可以成为新的州,这显然会分走权力和利益,当然要尽可能延迟,甚至为了延迟新的州建立,还曾经试图把人口增长过快的州再次切分。

所以就有了很高的门槛。

但这一切发生了巨大变化,那就是美国南北冲突,也就是蓄奴州与自由(非蓄奴)州之间的矛盾。

在向西部扩张的一开始,为了减少南北双方的纠纷,1804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一项决定,以“梅松-狄克逊线”为界,作为南部蓄奴州和北部自由州的分界线。

这就有了一个新的问题,南北双方都希望增强自身在联邦政府里的权力,西部必然将诞生更多的州,谁能够吸引更多的州加入自己的阵营,显然就能在联邦内部占据优势,从而影响联邦的决策向自己一方倾斜。

比如关键的关税,北部自由州以制造业为主,当然希望建立关税壁垒,阻止欧洲工业品进入,而南部蓄奴州以农业为主,当然希望关税低一点甚至最好取消,这样就可以享受低价的欧洲工业品,向欧洲出口的棉花等农产品也不会遭受关税制裁。

而1789年由邦联转为联邦后,关税等对外权力,由联邦掌握,争夺包括国会在内的联邦权力就成为重中之重。

于是南北双方开始极力争夺西部各州,而西部非常希望降低土地售卖的门槛,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东部人口前往西部,这是西部最大的利益所在,于是从1800年开始,联邦不断降低土地售卖的门槛。

下调最小出售面积:从最初的640英亩,降到320英亩,再到160英亩、80英亩,最后在一定限制条件下降到了40英亩,但规矩一旦打破,也就没什么限制条件了,到最后最小面积都成了40英亩。

提供分期付款等信用支付,不断放宽限制:从一开始约定一年内还清,到三年内还清。

降低土地售卖价格:这一点需要特别展开。

1820年这一年是争夺西部州的关键一年,在这一年的十六届国会第二期会议上,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参议员提出了土地分级出售的议案,但当时国会更关注怎么收回分期付款尾款问题,所以就被否了。

但之后西部州议员不断地提,核心是要求对于一直没有卖出去的土地,按照等待出售时间长度,时间越长降价越低,如果长到超出一定时间限,那就干脆免费赠送。

到1854年,也就是南北冲突越加激烈,南北战争还有几年就要打响的时候,土地分级售卖法令也就是《公地分级和降价出售法令》通过了,通过的核心原因还是西部各州力量超过了东部,从投票上就能看出来。

比如当时众议院也是两党,不过是民主党和辉格党。民主党97名议员,有50位来自西部,辉格党44位议员,有21名来自西部。最终投票结果,西部两党议员共71位,61人赞成,东部两党议员共70位,仅18人赞成,最终79:62通过,西部议员贡献了赞成票的77%

通过的分级法案很简单,当时要求最低售卖价格每英亩2美元,但超过10年没售出的降到1美元,超过15年的降到0.75美元,20年以上的0.5美元,25年以上的0.25美元,30年以上的0.125美元,这个法令出台后短时间内卖出了超过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,掀起了西部大开发的热潮。

但明知如此,东部各州也没得选。

就像1820年这一年,南北方都在争取密苏里州以何种身份加入联邦,最终密苏里州作为蓄奴州加入南方,作为平衡从马赛诸塞州划出来缅因州作为自由州加入北方。

而1854年,又在争夺大草原地区的堪萨斯州和内布拉斯加,而南北双方争执不下,甚至爆发了武装冲突,所以最终搁置,授权两个州的居民自行决定选择蓄奴还是自由。

在这种情况下,东部各州也只能对西部妥协。

因为南北冲突,西部获得极大政策优待,尤其南北战争最激烈的1862年,林肯为了争取西部州的支持,更是通过了《宅地法》,规定只要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,没有参加过南方军,只需要交10美元就可以获得160英亩的土地,耕种5年就可以获得土地的所有权。

这才是南方迅速战败的关键力量,毕竟对北方来说,制造业才是根本,不需要一定拥有大量的土地,而对南方种植业来说,土地是命根子。

美国最终放弃土地财政,其实也很简单,到南北战争结束后没多久,可以说美国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基本已经卖出去了,用了半个多世纪,几百万平方公里被卖给了私人。

但是到这里就结束了吗?难道美国就不从土地上收税了吗?

太天真了,正如美国独立战争导致邦联和各州债务紧张,要通过售卖土地的土地财政解决债务危机;南北战争超过60万人死亡,联邦和各州更是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,而且之前的1837年土地财政危机的问题还没解决。

于是房产税得到重视。从1818年在极个别地区小规模尝试,到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后各州加速推行,再到1978年加州通过提案,美国用了整整一百多年时间,彻底从卖地的土地财政转为征收房产税,并建立了一整套制度。

而为了能够合理合法地征收房产税,美国的房产税更像物业费,基本由社区自收自支,用于社区治安、消防、环境维护以及最关键的社区教育,也就有了一街之隔不同社区天渊之别的贫富分化。

1785年第一部售卖土地的法令出台,到1978年最后一个州确立房产税制度,两个世纪,美国完成了土地财政到房产税转变的全过程。

这背后有多少利益的纷争呢?

美国发展和崛起的背后,土地财政的贡献又该如何评述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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